综述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分期分型及治疗

作者:梁德教授

单位:广州中医院

▌前言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已逐渐成为老年人的一种常见疾病。OVF常由微小外力(低能量损伤)导致,多数为椎体轻度压缩骨折,少数因骨质疏松严重或治疗不恰当,可出现椎体爆裂骨折、椎体严重塌陷、脊柱后凸畸形,不仅可导致脊髓神经损害症状,还可影响患者心肺及胃肠道功能,并增加了患者的死亡风险……

▌精华摘要

OVF的分期

作者分别总结了Prather、Rousing、Kim、Diamond等组织对于OVF分期的定义,并最终得出结论:结合Diamond等组织形态学研究结果,Rousing等、Kim等的OVF病程分期标准更为合理,OVF病程2周内为急性期、2~8周为亚急性期、大于2个月为慢性期。

OVF的分型

OVF的分型方法较多,然而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欧洲骨质疏松脊柱研究组分型、Genant半定量法分型、Heni分型和国内郝定均教授提出的胸腰段椎体骨质疏松性骨折的严重程度分型系统。各类型分类定义方案以及应用详见全文。

OVF的治疗

目前,OVF的治疗方案,文献尚无统一标准:有根据骨折时间分期治疗的、有根据压缩程度治疗的、有根据症状及影像学表现治疗的,因此目前OVF的治疗方案争议较大。对于新鲜型OVF治疗,根据骨折时间,大多数文献建议,OVF后6~8周可经过非手术治疗愈合,8周以上未愈合者可采取微创椎体强化术治疗;也有学者研究证实,急性或亚急性期OVF(6~8周),微创椎体强化手术疗效优于非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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