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疾病知识骨折

                          

骨折顾名思义就是指骨头或骨头的结构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骨折发生后,离医院较近者,医院或叫救护车,离医院比较远的病人,必须进行简单的处理,医院途中加重病情,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则往往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软组织破坏。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间接暴力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下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椎体受折刀力的作用而发生压缩性骨折(传导作用)。积累性劳损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如远距离行军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现是伤后出现局部变形、肢体等出现异常运动、移动肢体时可听到骨擦音,此外,伤口剧痛,局部肿胀、淤血,伤后出现运动障碍。出现外伤后尽可能少搬动病人,如须搬动必须动作谨慎、轻柔、稳妥,以不增加病人痛苦为原则。

          

治疗骨折的最终目的是使受伤肢体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复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疗中,其复位、固定、功能锻炼这三基本原则十分重要。

第一步、复位:

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外固定架复位。

第二步、固定:

骨折复位后,因为其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过手术切开上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就叫内固定。

第三步、功能锻炼:

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缩,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防止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等,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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