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生儿就诊时大腿骨折 院方承认医务人
今年5月7日清晨,出身不到一个月的小天(化名)在河源市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治黄疸期间,突然右边股骨完全性骨折。对此,院方承认事故为医务人员人为缘由致使,愿意承当患者全部损失并对相干人追责。
但是,当小天父母与院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对方却表示“赔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话,医院不能与患者私下解决”。原来,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办法》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不能私了,必须通过医调委、卫生行政部门或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并由保险公司赔付。
新生儿出身天大腿骨折医治一个多月恢复良今年4月16日,小天(化名)于河源市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身当日,被诊断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需要留院医治。经过近两周的医治,小天于4月8日出院。但是,5月4日下午,小天的皮肤出现发黄症状,其父亲袁永巧再次把儿子带到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称小天身体黄疸指数偏高,需要照蓝光。5月7日清晨1时30分左右,他突然接到院方,称小天右股骨中段完全性骨折,要求其于上午8点前往医院。
比起追责,此时的袁永巧更担心孩子的健康。当日下午,在和平县妇幼保健院的调和下,医院继续医治。经过一个多月牵引医治,小天恢复情况良好,于6月中旬出院。
1医院“说了算”赔偿超越1万须经第三方调解小天医治期间,袁永巧曾向和平县妇幼保健院追问小孩骨折缘由,院方称应当不是照蓝光而至,可能是人为缘由,且当时医院监控坏掉,没法查出具体缘由。该院院长刘春城在接受采访时,也给出相同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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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院方愿为该医疗事故负全责,并担当赔偿。5月3日,和平县妇幼保健院向小天家属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认“因我院相干人员的缘由致使小天右边股骨完全性骨折”,同时院方许诺担当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追究相干人的相应。
但是,小天医治结束后,袁永巧与院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对方却表示“1医院说了算,超过1万元就要找第三方来赔”。
根据年实行《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中第9条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必须通过医调委、卫生行政部门或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经第三方调解后,由保险公司“买单”,如调解不成,则申请司法程序处理,保险公司按合同理赔。
刘春城告知,他正是根据该规定回复了小天父母。同时他表示,愿意通过配合医调委进行调解,承当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并依照调解结果承当。另外,相干专家告知,如果患者家属希望更权威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拨打广东省医调委进行调解。
目前,双方正就医疗纠纷调解事宜进行协商中。
本文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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